
发行人声明
1、本工司及副董事长会与会人员所有人做到本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真识、更准、完整的,并查证不具有不符载于、误解性辩护意见或重大的遗漏处。 2、这次的非信息公开性出版股权完成任务后,品牌营运与投資收益的转变 由品牌强制有担当;因这次的非信息公开性出版引发的投資安全隐患由投資者强制有担当。 3、本应急预案是集团公司股东会对此次上市的反映,任何人与之反而的宣称均属不实自我陈述。 4、投资项目者如果什么困惑,应咨讯自行的股要经济人、刑事案件律师、职业 财务会计人员或其余职业 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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