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兹提述杭州AG凯发实业较少机构持股较少机构(「本机构」)日期时间为二零一2年九月十二日之通函(「该通函」)及二零一些年全年董事会(「全年董事会」)通知(「该通知」)。
于该通告寄发后,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AG凯发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撤销<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章程修正案>》的提案(「临时提案」),当中指出其认为本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因此建议撤销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之二零一二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章程修正案》(「经营范围议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临时提案的程序及内容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至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经营范围议案下之本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载于本公司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二零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告附注2。
详情点击:二零一二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告(H)